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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介绍

  官坟园石碑及九峰桥官坟园石碑位于鹤峰县容美镇百户村官坟园。共2通。均为青石质,螭首,趺座。通高3.1米,宽0.94米,厚0.26米。周边浮雕龙云图案。额阳刻篆书“奉天诰命”4字,文楷书。右碑刻于明崇祯二年(1629),文15行468字,系明庄烈愍皇加封宣武将军田楚产的诰命;左碑刻于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为康熙皇帝御制碑文,14行257字,记容美土司田舜年加官进爵事,并褒奖其先人功德。九峰桥位于鹤峰县容美镇前桥村北。容美土司田舜年建于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因田氏别号“九峰”而得名。南北向跨深潭溪。单孔石拱桥,长25.1米,宽4米,孔跨6米。拱券纵联砌置,单券单伏。桥北立石碑2通,前后……[详细]
  红二军团总指挥部旧址位于鹤峰县走马镇古城村老街。1929年4月至1933年2月,中共湘鄂西前委、红四军军部、红二军团前委、红二军团指挥部、中共湘鄂西中央分局、红三军军部均在此办公。贺龙在这里亲自指挥了著名的走马坪收编。该旧址建于民国年间,坐东南朝西北,为悬山顶穿斗结构木质板装瓦房。七柱六棋,四扇三大间,建筑面积135平方米。面阔三间12.3米,进深两间11米,前檐柱高4.55米、后檐柱高2.65米、中柱高6.6米。该旧址是研究红二军团历史的重要实物材料,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保护范围:以旧址文物本体及周边围墙为界。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西北方延伸5米,向东南方延伸8米。……[详细]
  工农革命军第四军军部旧址位于鹤峰县走马镇梅坪村。1928年11月底,中国工农革命军第四军在该处整编、训练。横屋明间左右次间是王炳南、文南甫的住房和军部办公室。旧址坐北面南,为一正两横的悬山顶穿斗结构板装瓦房,属典型的土家族干栏式建筑。该旧址对于研究工农革命家第四军的历史具有重要价值,同时,作为典型的土家族吊脚楼,也为研究少数民族地区建筑提供了实物资料。保护范围:自旧址文物本体向四周延伸15米。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详细]
  贺英殉难处位于鹤峰县太平乡洞长湾。贺英(1886-1933),女,又名贺民英,贺龙胞姐,湖南桑植人。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在军事上,物资上积极支持活动于湘鄂边的工农红军,曾任桑(植)鹤(峰)地区游击队队长。1933年牺牲。殉难处为一民居,有房屋4间,面积139平方米,悬山顶,木结构。贺英是土地革命时期重要的女性领导人,贺英殉难处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教育意义。(第五批)……[详细]
  李家祠堂位于鹤峰县走马镇金岗村。建于清同治年间。坐北朝南,中轴对称布局,有前厅、正屋。均面阔14.6米,分别进深7.2米、4米。单檐硬山灰瓦顶,砖木结构二层楼。前厅为穿斗式构架,正屋明间抬梁式构架,两山穿斗式构架。封火山墙,山墙设有侧门。该建筑是鄂西地区现存最为完整的祠堂之一,对于研究鄂西宗祠建筑形制和特点具有典型意义。(第五批)……[详细]
  鹤峰红三军军部旧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中营乡麻水红岩坪村)。保护范围:鹤峰红三军军部旧址四周20米范围内。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30米。……[详细]
  万里茶道鹤峰段。(1)连三坡古茶道(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五里乡南村村四组)。保护范围:茶道周围50米范围内。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周围山地延伸80米。(2)红茅尖摩崖石刻(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燕子镇桃山村六组)。保护范围:北面以石壁为界,东、南、西面各向外延伸30米。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50米。……[详细]
  贺龙旧居鹤峰县容美镇容美村南。1929-1933年贺龙率红四军进入鹤峰时在此居住办公。旧居坐东朝西,共5间,建筑面积116.7平方米,悬山顶,木结构。该旧居是研究革命家、军事家贺龙同志的重要遗存。(第五批)……[详细]
  茅坝会议旧址位于鹤峰县太平乡茅坝村李家湾。1933年1月上旬,中共湘鄂西中央分局在此召开扩大会议,总结湘鄂西苏区失败的教训,讨论部队今后的行动方针。由于湘鄂西中央分局书记夏曦坚持“左”倾方针,错误路线没有得到纠正。旧址共10间,占地面积228平方米,悬山顶,木结构。中共湘鄂西中央分局茅坝会议是中共湘鄂西苏区发展史上一次重要会议,它为后来纠正“左”倾线路奠定了基础,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教育意义。(第五批)……[详细]
  鹤峰县苏维埃政府旧址位于鹤峰县容美镇后坝村。1929年1月,贺龙率红四军解放鹤峰,建立鹤峰县第一个苏维埃政府,主席吴天锡,机关设此。旧址面阔18米,进深26米,分前后两进,中间为天井,悬山顶,砖木结构。(第二批)……[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