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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景点介绍

  大雅坡县治遗址位于感城镇生旺村大雅坡上,依山傍水。明万历十年(1582年),为更好地控制黎地和防御海盗,感恩县治从中和乡(今感城村)东迁大雅坡(今生旺村),故感恩县当时也称大雅县。大雅坡感恩县治呈方形,每边长约300米,城墙高约3米,顶宽3米,内土外石,城辟东、南、西三个城门和北部一个小门,城门由三合土砖砌。城外有护城壕,宽5至7米,东部最深处尚达3米。遗址保存一段20米长的石砌城墙,出土衙署宫殿的墙基,明代的砖和瓦当以及陶瓷器。该遗址……[详细]
  楼公坟位于感城镇不磨村东知县岭南麓。楼公,名吉福,黎族峒首,土官。其墓建于明成化四年(1468年),座东北向西南,占地面积约30平方米。墓碑刻“感恩县土官知县楼公之坟”。为花岗岩石砌造,由墓和顶的石层两部组成。石砌墓分五层,底四层均为长方体,向上逐层收分,第五则比第四层外伸出4-8厘米,四周成斜坡瓦陇状,坡高4厘米,第五层之上砌歇山顶小石屋。为三进院落。第一进和第二进屋中分别置有石香炉和墓碑,不巧玲珑。第三进无物。该墓曾被盗过。墓身石板……[详细]
  麦家祠惨案旧址位于感城镇感城村西北角的麦家祠内。麦家祠建于民国初年。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9月3日,日本天皇宣布无条投降,抗日战争结束。当时,琼崖特委南区军事指挥部(专门负责日伪军受降和扩大武装力量)昌感县委派第二支队第三大队副政委张愚和和昌感联县副县长王廷俊带领新编的第八中队和地方民兵共103人,到感城-活动,准备接受日军武器。但张、王二人盲目运行,丧失警惕,把部队开进麦家祠驻扎。日伪军拒绝向中国部队投降,伪军和日顽军这时乘机纠集……[详细]
  感恩县治遗址位于感城镇感城村。隋大业三年(607年),朝廷在汉代九龙县旧址(今感城镇入学村西,西临北部湾)置感恩县,县治设在九龙山。明正统年间(1436年—1449年),为适应经济发展和军事防御的需要,县治南迁中和乡(今感城村),筑土城。据《琼州府志》载:“筑城周三百九十四丈,广一丈,高丈二尺,雉七百五十,窝铺二,辟门三。”后因年久失修,倾圯。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复修。感恩县治作为东方历史上时间久的县城历经500余年。感恩当时在……[详细]
  九龙县治遗址位于感城镇入学村西侧的海滨。这里原有一座九龙山,传说山下藏有九条龙,故县城建在九龙山而得名。据《琼州府志》记载“九龙县自汉元封元年(前110年),建府于九龙山”。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立感恩县,但县治仍在九龙县旧址。明正统年间(1436年—1449年)将县址迁往中和乡(今感城)。九龙县城遗址已有二千多年历史,尚存有城池的断墙残壁,破砖碎瓦,县城旁边的九龙烽火台,始建于明代,尚存有一米余高的台基。遗址证明了东方是琼州开发……[详细]
  海东方沙滩公园将沙滩、大海、公园零距离融合为一体,海岸线全长2800米,面临北部湾,沙滩洁白细腻,海水清澈粼粼,是东方市绝佳的海滩景观。景区占地240亩,包含百福石雕、游乐园、健身广场、时光隧道、太极区、风情街、观海平台等景观;种植有花梨、棕榈、榕树、苏铁、三角梅、步步高、鸡蛋黄等植物。2019年12月26日,东方市海东方沙滩公园景区获批国家AA级旅游景区。……[详细]
  白查村船型屋位于东方市江边乡。为海南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东至教头岭山脚下,西至空列路岭山脚下,南至巡俄路,北至训三伯路,面积180263.23平方米,约270.4亩。……[详细]
  日军侵琼八所死难劳工遗址位于东方市八所镇,时代为民国。为海南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以劳工纪念碑为中心向四周延伸,东南面约165米处,西南面约123.2米坑塘处,西北面约30.5米水沟处,东北面约61.2米公路处。四周有围墙为界,面积32644.7平方米,约48.97亩。……[详细]
  虞山石刻位于东方市天安乡,时代为元。为海南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以文物保护单位本体为中心,东至电站河东岸约36米果园处,南至陈龙桥,西至电站河西岸沿海滩涂约33米陈龙村委会第四村民小组旱田处,北至陈龙桥往北约82米处,面积7693.1平方米,约11.54亩。……[详细]
  “天南第一泉”为汉代古井,名叫“汉马伏波井”,位于东方市西海岸。井口颇大,直径八尺多。据乡人传说,此井原系方井,后人扩大为圆井,以砖砌成,井近处原有伏波祠,久已毁废。墙上嵌一块石碑,题“汉马伏波之井”,署“乾隆辛巳”(清高宗二十六年即公元1761年)。“汉马伏波井”,四面环山,时而云雾缭绕,幽静之极。一条高山河流从西侧奔流而下,浓浓的负离子散发着扑鼻的自然气息,令人心旷神怡。夏日水凉,冬日水暖,十所村数百家汲取井水,即遇天旱,井水从不枯……[详细]
  感恩学宫又称文庙。位于感城镇感城村。始建于宋,原址在今感城镇入学村。明洪武三年(1370年)重建。明正统年间迁至今址。明万历十至二十五年(1582年—1597年)随县治迁往大雅坡(今感城镇生旺村)。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县治迁回今址后重建的。由大成殿、崇圣祠、明伦堂、棂星门等组成。清嘉庆二十年(1815年),知县时待朝改建了大成殿和崇圣祠。今仅有改建后的大成殿保存下来。明伦堂和崇圣祠除基础外已被改建他用,其余建筑无存。大成殿平面为长……[详细]
  符确墓位于东方市三家镇,时代为宋。为海南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东南面至赵武泉、赵武思住宅边墙,东北面至村道,西南面至村道,西北面至赵林海住宅边墙,面积582.51平方米,约0.87亩。……[详细]
  稻坝遗址位于东方市八所镇,时代为唐-宋。为海南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以遗址地中央为中心,东至福久村委会第三村民小组、第四村民小组、第六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处,西至十所村委会农民集体、第二村民小组及第八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林地及旱地交界处,南至水泥公路,北至水泥公路往北约487米福久村委会第五村民小组林地处。面积134357.6平方米,约201.5亩。……[详细]
  镇州故城位于东方市东河镇,时代为宋。为海南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以遗址地中央为中心,四周残存的古城墙为界。东至中方村委会第五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林地处,西至中方村第八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园地处,北至中方村第四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园地处,南至中方村第八村民小组、第五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园地处,面积42776.3平方米,约64.16亩。……[详细]
  付龙园遗址(荣村遗址)位于东方市四更镇,时代为新石器时代至南北朝。为海南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以遗址地中央为中心,东至来南村委会第三村民小组、第一村民小组、第十二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的旱田处,西至下荣村委会农民集体所有的旱田处,南至荣村边沿,北至上荣村委会第十村民小组、大新村委会第一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的水田及林地处,面积308984.47平方米,约463.48亩。……[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