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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永乐清墓群
  永乐清墓群(罗良墓、聂兴元夫妻墓、傅冷氏墓、老山墓地、阮仁旺夫妻墓、陈大勳夫妻墓、康永魁夫妻墓、黄正和墓、黄陈氏墓、白家山罗氏墓群)位于古蔺县,年代为清。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1)罗良衮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园围墙边界为基线,东南至西北长8米,西南至东北宽10米。保护、建控面积约80平方米。(2)聂兴元夫妻墓(含墓两座:M1聂江氏墓,M2聂兴元)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葬边界为基线,东、南、西、北面各外延5米,南北长22米,东西宽10米。保护、建控面积约220平方米。(3)傅冷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葬边…[详细]
龙山清墓群
  龙山清墓群(王濬堂夫妻墓、余乾元夫妻墓、傅廷樑夫妻墓、方元科夫妻墓、余恁元夫妻墓、石板溪王氏墓)位于古蔺县,年代为清。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1)王濬堂夫妻墓为王濬堂、熊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园围墙边界为基线,东、南、西、北面各外延10米,东西长20米,南北宽20米。保护、建控面积约400平方米。(2)余乾元夫妻墓为余乾元、杜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葬边界为基线,东北、东南、西南、西北面各外延5米,西南至东北长10米,东南至西北宽10米。保护、建控面积约100平方米。(3)傅廷樑夫妻墓为傅廷樑、余氏墓,保…[详细]
二郎清墓群
  二郎清墓群(胡尚仲夫妻墓、胡纹理夫妻墓、陈崇先夫妻墓)位于古蔺县,年代为清。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1)胡尚仲夫妻墓为胡尚仲、雷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葬边界为基线,东延伸5米至龙牌公路,南延伸2米至胡登富住宅,西延伸5米至胡登银住宅,北延伸10米至芭茅湾牌坊,东西长10米,南北宽12米。保护、建控面积约120平方米。(2)胡文理夫妻墓为胡文理、何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葬边界为基线,东至乡村小道2米,南、西、北面各外延5米,东西长7米,南北宽10米。保护、建控面积约70平方米。(3)陈崇先夫妻墓为陈崇先、…[详细]
马嘶清墓群
  马嘶清墓群(罗崔氏墓、罗唐氏墓、罗昆山墓、罗应谨墓、罗文藩墓)位于古蔺县,年代为清。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1)罗崔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葬边界为基线,东北、东南、西南、西北面各外延5米,西南至东北长10米,东南至西北宽10米,保护、建控面积约100平方米。(2)罗唐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葬边界为基线,东北、东南、西南、西北面各外延5米,西南至东北长10米,东南至西北宽10米。保护、建控面积约100平方米。(3)罗昆山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葬边界为基线,东北、东南、西南、西北面各外延5米,西南至东北…[详细]
箭竹清墓群
  箭竹清墓群(坟湾子墓、长湾墓地、蔡福夫妻墓)位于古蔺县,年代为清。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1)坟湾子墓(含墓两座:M1郭大英墓、M2郭胡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园围墙边界为基线,东西长15米,南北宽15米,保护、建控面积约225平方米。(2)长湾墓地(含墓两座:M1郭黄氏墓、M2郭赁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地围墙边界为基线,南北长15米,东西宽15米。保护、建控面积约225平方米。(3)蔡福夫妻墓为蔡福、支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葬边界为基线,东北、东南、西南、西北面各外延5米,东南至西北长10米,…[详细]
金星清墓群
  金星清墓群(赖廷宗夫妻墓、梅汝孝夫妻墓、梅九刚墓、邓氏墓地)位于古蔺县,年代为清。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1)赖廷荣夫妻墓为赖廷荣、刘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葬边界为基线,东北、东南、西南、西北面各外延5米,东南至西北长10米,西南至东北宽10米。保护面积:约100平方米。(2)梅汝孝夫妻墓为梅汝孝、龍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地围墙边界为基线,东南、西北面各外延5米,东北至梅松江住宅1米,西南至梅刚住宅5米,东北至西南长15米,东南至西北宽15米。保护、建控面积约225平方米。(3)梅九纲夫妻墓为梅九纲、焦…[详细]
马蹄清墓群
  马蹄清墓群(彭孙氏墓、彭子寿墓、曹薛氏墓、彭陈氏墓)位于古蔺县,年代为清。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1)彭孙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地边界为基线,东北、东南、西南、西北面各外延5米,西南至东北长10米,东南至西北宽10米。保护、建控面积约100平方米。(2)彭子寿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地边界为基线,东至村民吴松宅10米,西、南、北面各外延5米,东西长15米,南北宽10米。保护、建控面积约150平方米。(3)曹薛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地边界为基线,东北、西南、西北面各外延5米,东南至公路2米,西南至东北长…[详细]
土城清墓群
  土城清墓群(穆登科杨氏墓、汪玉庆夫妻墓)位于古蔺县,年代为清。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1)穆登科杨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地边界为基线,东、西、北面各外延5米,南至村民穆正良宅1米,南北长6米,东西宽10米。保护、建控面积约60平方米。(2)汪玉庆夫妻墓为汪玉庆、王氏、李氏三人合葬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地边界为基线,东、南、西、北面各外延5米,东西长10米,南北宽10米。保护、建控面积约100平方米。…[详细]
双沙清墓群
  双沙清墓群(张世昭夫妻墓、石槽门李氏墓地、李时全夫妻墓、左占先夫妻墓)位于古蔺县,年代为清。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1)张世昭夫妻墓为张世昭、李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地边界为基线,东至古蔺到双沙公路3米,南、西、北面各外延5米,南北长25米,东西宽8米。保护、建控面积约200平方米。(2)石槽门李氏墓地(含墓三座:M1李杜氏墓、M2李元栋墓、M3李仕彦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地边界为基线,东北、东南、西南、西北面各外延5米,东南至西北长30米,西南至东北宽10米。保护、建控面积约300平方米。(3)李时全夫…[详细]
丹桂清墓群
  丹桂清墓群(罗天府夫妻墓、刘上羡夫妻墓)位于古蔺县,年代为清。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1)罗天府夫妻墓为罗天府、康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地边界为基线,东北、东南、西南、西北面各外延5米,西南至东北长10米,东南至西北宽10米。保护、建控面积约100平方米。(2)刘上羡夫妻墓为刘上羡、萧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地边界为基线,东、南、西、北面各外延5米,东西长10米,南北宽10米。保护、建控面积约100平方米。…[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