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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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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市楼
平遥市楼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时代:清

平遥市楼

地址: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城中心南大街中部

平遥市楼

平遥市楼

平遥市楼

始建年代不详,重修于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乾隆二十二年(1757)、嘉庆十八年(1813年)、同治九年(1870)、光绪三十一年(1905)、宣统三年(1911)曾有补葺,市楼为三重檐木构架楼阁,楼高18米,黄绿琉璃瓦顶,歇山顶造,底层面阔进深各三间,占地133.4平方米,平面呈方形,南北向为通道,东西筑砖石台基,四角立通天柱,外包砖墙,东西各有券门一道,四周围廊,每角有柱三根,柱间廊额,平板枋联接,上施斗拱,一斗二升交麻叶,明间平身科一攒,平座斗拱为五踩重翘,平身科两攒,角科附角头厢拱做成鸳鸯交首拱,滴珠板狭长,全部斗拱外露,二层平座筑廊,前后隔扇门装修,内施楼板,设神龛,南向供关圣大帝,北向祀观音大士,另有魁星。

平遥市楼

屋顶装天花板,上层檐下,斗拱七踩,平身科三攒,皆同翘,角和产诸拱排比,均为清代特有的手法。楼顶施彩色琉璃瓦,嵌镶成南北“喜”北“寿”的精美图案。市楼,既不宗教性建筑,也非防卫性建筑,为城内独一无二的楼阁式高层公共建筑。为了交通方便,于1963年,将市场下层楼板抬高一米余。

楼上现存清代石碑11通,楼上存铁钟1口。1990年至1995年间,市楼又经揭瓦翻修,替换糟朽构件,自上而下,油饰彩绘,焕然一新。

1996年被列为山西省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被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延伸阅读:

·第三批山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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