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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8年5月2日,为做好成都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完善文物保护体系,传承巴蜀文明,发展天府文化,成都市政府同意成都市文广新局提出的成都市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及保护范围(共30处),现予以公布。成府函〔2018〕50号
李家钰墓
  李家钰墓位于成都市武侯区广福桥横街6号。2018年5月2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为成都市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为现围墙外沿;建设控制地带为保护范围东侧外延7米,保护范围北、西、南侧外延10米。…[详细]
佛儿湾摩崖造像
  佛儿湾摩崖造像,位于蒲江县白云乡桥楼村佛儿湾。造像开凿于唐代,现存49龛253尊。其中,大石香炉、禅坐窟、阿育王宝塔、七佛十菩萨龛、天龙八部、地藏菩萨与六道轮回极为独特,--魔女石刻造像为全国所罕见。1988年,蒲江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大石香炉石刻,为佛儿湾中一整块岩石经雕刻而成。该香炉系圆雕,高0.9米,直径1.6米,炉口圆形,底部八只兽足支撑,再现唐代风貌。蒲江佛儿湾造像石窟属唐代,从损坏及风化严重程度估计,专家认为该造像毁于“会昌法难”。据龛像发现的清代妆彩残痕,专家推断清代以后该石窟逐渐被淤泥与荒草丛林湮没。1983年,佛儿湾造像石窟被发现,其宝刹庄严揭开神秘面纱,重见天…[详细]
邱家祠
  邱家祠位于龙王庙正街,建于清朝同治年间,共有三个天井院落,雕花窗棂,乌黑木柱,青砖绿瓦,古香古色,门口有对大石狮子,高高的门槛,格局相当完整。过去每年清明,邱家男丁族人都会在族长的带领下来这里“吃”清明会。该祠堂是典型的川西建筑,祠堂内原有4个正方形的大天井、5个规模较小的天井,与厅堂间隔分布。该祠堂以前主要用于祭祀,后来变成了居住区,在目前居住的30多户人中仅有3户邱姓人。核心价值:邱家祠为“湖广填四川”时从广东移民至成都的邱氏家族祠堂。中院、后院两侧各有两个天井,布局严谨,梁架结构完好,造型恢宏,是保存比较完好的典型清代民居建筑,为研究成都清代祠堂建筑提供了实物资料。2018年5月2日,成…[详细]
北糠市街字库
  北糠市街字库位于成都市北糠市街44号附近,建于清朝年间,字库又称惜字塔,因古人惜字如金,凡有墨宝的任何纸张均不得随意丢弃,须在字库集中焚化。字库高约7.6米,占地面积约4.39平方米。由于历经百余年风霜,字库上的碑文大多风化、脱落,许多文字已模糊难辨。如今,还能依稀看到上面有一些人名和捐钱的数量,“以1000文居多”。字库位于太古里商圈,是成都市中心保存较好的文物载体,它的造型特征、雕刻技艺,雕刻内容等都具有一定的艺术价值,是我们研究成都地区陶雕技艺的实物见证。2018年5月2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为成都市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详细]
崇阳镇天主堂
  地点:崇阳街道正东街134号年代:清代核心价值:崇阳镇天主堂为川西反洋教后重修,记载着一段四川人民反帝反封建的英勇斗争史。同时,该堂还是天主教在崇州建立的第一座教堂,统领着六座分堂。清代在崇州原金鸡乡(今属崇阳镇)召开的天主教会议,是记入天主教世界史的一次划时代的会议,主持神父就常住该堂。由此该堂不仅可见中西合璧的建筑文化,同时也是天主教亚洲史的实物材料。2018年5月2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为成都市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详细]
崇阳镇石家宅
  崇阳镇石家宅位于崇州市,年代为清代。2013年9月28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其为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为现围墙范围;保护范围外四周延伸15米为建设控制地带。…[详细]
张家院子
  张家院子地点:崇州市崇阳街道上南街年代:清代核心价值:建筑为木结构悬山顶、穿斗梁架,屋面为小青瓦屋面,地面为素土夯实地面。现存的各建筑本体、建筑结构、建筑构件、建筑装饰都是当时历史时期的遗存,是四川现存的古民居建筑群中重要的实物例证。…[详细]
金沙庵
  地点:青羊区草市街街道双眼井社区灶君庙街56号年代:清核心价值:该建筑群始建于清乾隆年间,原名华光寺,同治三年(1864)又进行了扩建,大殿内原供奉着华光菩萨,由此得名为华光寺。传说曾在同治初年显瑞灭火,故同治三年扩建时,为纪念观音大士的功德,更名华光寺为金沙庵。2018年5月2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为成都市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详细]
桃花寺大殿
  地点:龙泉驿区洛带镇宝胜村3组年代:明核心价值:该建筑是龙泉驿地区仅见的、保存完好的明代木结构建筑,其单檐歇山顶、穿斗式梁架为了解明代建筑风格提供了实物资料,建筑大梁上有清晰的“维大明弘治十四年”和“维大明崇祯八年”题记,为了解龙泉驿地区明代及以后历史提供了材料,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2018年5月2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为成都市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详细]
蒲江武庙
  蒲江武庙大殿位于蒲江县大北街粮食局内,南方有文庙大成殿,周围为库房。清代乾隆二十三年(1785)至二十六年(1761)建成,道光二十六年(1846)重建。1988年7月20日,蒲江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坐西北向东南,二重檐歇山顶,抬梁式梁架,面阔三间23米,进深四间16米,通高10米,建筑面积368平方米。该建筑为研究清代蒲江县建筑工艺提供了一定的实物材料。2018年5月2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为成都市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详细]